盐池:公布第二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成果
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以来,盐池县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等活动,不断突出整治重点,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,取得明显成效。
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。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,自行停办学科类培训机构28家,非学科类1家。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11家,压减了28家,压减率为71.8%。强化日常监管,安排11名专班工作人员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网格化监管,落实日报告、周报送、半月总结工作制度,扎实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落地见效。
开展公安政务服务全时便民活动。开展窗口民警“一口清”岗位练兵,推行“三首一告知”服务标准。设立全区第1个县级大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,辐射周边四省七县(区),累计办理各类业务2万余件,注册登记省外车辆329辆次,惠及外省群众近400人。创新“169”“3234”经验做法,推进公安业务进驻乡镇民生服务中心,实现与陕西、山西5项户口迁移业务的“跨省通办”。截至目前,依托各公安政务服务窗口、无人警局、“宁警通”平台共办理业务51535件,咨询2318人次,基层治理内涵及广度不断扩展深化。
开展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创新活动。与2家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(美团、饿了么)签订《保障外卖品质承诺书》,指导500余户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“食安封签”制度,推广使用率100%。相关做法先后被人民日报、新华网、今日头条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。完成8家“阳光药店”工程建设试点,59家零售药店全部完成系统用户注册。结合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,制定《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》和《居民定点投递家庭过期药品奖励制度》,回收、集中销毁家庭过期药品215公斤,经验做法先后被《中国食品报》、《宁夏日报》、《中国食品安全报》、食安宁夏等多家媒体报道,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。
开展违规取用水、河湖生态乱象专项整治。查处制止违法打井取水行为22起,办理核验原井位维修71处,立案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取水行为4起。建立完成黑户企业台账,督促用水企业进行水资源论证。开展河湖(沟、库)管理范围内禁止开荒种植农作物及林木排查及“清四乱”专项整治,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、擅自取水、排污、非法采砂、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,共整治河(沟)道环境乱象14项、河(沟)道岸线16公里。
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监督执法检查。累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15户次、公共场所(宾馆、理发店、商超)946户次、中小学及托幼机构28户次,企业57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89份;立案查处医疗卫生机构超范围执业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问题30起,没收违法所得833.4元,罚款8.95万元。
开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农民工权益专项整治。共受理线上线下劳动者举报、投诉案件376件,涉及职工(农民工)2722人3481.2472万元,已办结329件;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97件,涉及劳动报酬415.62万元。严格落实“六率”制度,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59.1740万元,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率92.3%;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98.87%,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率、专用账户分账管理率均达100%,实名制管理率98.91%,银行卡代发工资率98.67%。共巡查检查建筑施工和工业企业42家,个体工商和餐饮服务企业80余家,涉及劳动者2000余人,排查化解欠薪隐患1件。
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解民忧行动。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1件,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65.87万元。线上线下咨询服务5000人次,为未成年人、农民、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件。组织律师开展民法典进社区、进机关20场次。全县各级调解组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94件,其中疑难复杂案件70件,调解成功率98%,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升级,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(盐池县纪委监委)